各办、股(室)、各站,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:
为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,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,局修订和完善了《清新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
2016年12月31日
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
政决策事项目录
序号 |
听证事项(内容) |
设立依据 |
听证承办单位 |
1 |
公共汽车线网规划 |
《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64号)第五条第(五)项、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》第四条第(三)项 |
区交通运输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