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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新交〔2016〕172号-关于印发清新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

时间: 2016-12-31 00:00   来源: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各办、股(室)、各站,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:

    为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,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水平,局修订和完善了《清新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    

2016年12月31日        



 

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

政决策事项目录

序号

听证事项(内容)

设立依据

听证承办单位

1

公共汽车线网规划

《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2〕64号)第五条第(五)项、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》第四条第(三)项

交通运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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